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5-09-02 21:50:27
土地承包合同15篇(荐)

土地承包合同15篇(荐)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的亩个人承包土地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20_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_年6月1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承包费用、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每年的.6月1日前乙方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按1000元/亩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承包到期后,乙方给甲方还为耕田)。

2、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3、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种地期间,如政府征地或村委会用地,甲方和本村村民享有一样待遇,乙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享有补偿,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权益。(如遇国家征地,甲方享有青苗补贴。)

五、违约责任:承包期间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20_元。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现就____省________县生地湾穿山驯____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县____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

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3.2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________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

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

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____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

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____日内办理结付及____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耕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将位于浏阳市、淳口镇、南冲村、花园组指背冲部分土地租赁给 ……此处隐藏16081个字……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五、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将自己的承包土地转包给甲方,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转包事宜约定如下:清晰了解乙方将土地对外承包合同的内容(双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1、乙方自愿将位于 的土地 亩,长 宽 ,承包给甲方。

2、承包农用地有效期限为30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600元。每年 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承包金。

4、承包土地上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共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包乙方土地后,以集体名义集中对外统一发包。为充分保障相关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甲方对外所签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逐项逐条对与土地承包的相关村民进行充分释义,并经侯家沟村八组村民代表会议有效表决通过使该合同符合民主议定原则。

2、在本合同生效期当天内,乙方的地面附着物由承包商直接接管,附着物归承包商所有。

3、甲方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土地面积流失不负任何责任。按时催促、结算、发放承租金。

4、甲方应在合同约定30日内给乙方结清租赁金,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共同为承包商无偿提供条款:渠道、交通道路使用权。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承包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员或人员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村委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包商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15

裁判要旨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为方便耕种管理,对其取得的承包土地进行互换,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因未签订书面协议、未向发包方报备而无效。互换协议履行后,一方不得以未约定互换期限为由主张随时解除互换协议。案情 1999年,原告陈绍良以户的名义承包水田30年。20xx年,他与同村村民李荣仔口头商定互换承包地。之后,在交换的土地上,陈绍良挖塘养鱼,李荣仔种植水稻。20xx年初,李荣仔又改种茶树。同年底,陈绍良提出换回原承包地,被李荣仔拒绝。陈绍良认为,二人互换承包地既未签订书面协议又未向发包方备案,且李荣仔改变用途种茶,因此互换协议无效。并且双方互换承包地未约定期限,属不定期合同,故自己可随时要求收回土地。20xx年8月,陈绍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荣仔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并返还。

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互换土地不违反法律规定,口头互换协议有效。互换土地向发包方备案仅为公示,不是互换协议的生效要件。互换后的土地均为农业用途,原告主张改变了土地用途与事实不符。互换未约定期限,互换期限应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原告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协议。遂判决驳回了陈绍良的诉讼请求。

陈绍良不服,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陈绍良与李荣仔之弟李小俤达成新的土地互换协议,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评析 承包地互换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本案所涉及的未订书面协议、未备案、改变土地用途、互换合同解除等问题比较常见。

1.承包地互换的效力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实践中互换土地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合同法明确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关于“互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

2.承包地互换未备案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立法目的在于发包方及时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作为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性质仅为公示,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前农村土地互换备案制度不完备,以未经备案为由否定互换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农村客观实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基于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4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承包地互换后改变用途问题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是法律对于流转土地的禁止性规定。改变农业用途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等建设行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壤、植被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互换土地后,前期种植水稻,后改种茶树,均为农业用途,不能认定为改变农业用途而导致互换无效。

4.承包地互换合同的解除问题

互换中,当事人往往未对互换期限进行约定,当一方提出解除互换合同时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换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租期不明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内不得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正是由于流转方式性质的不同,《解释》第十七条仅规定承包地“转包、出租”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而不包括“互换”这一流转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并实际履行后,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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